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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網路詐騙的法律有哪些?

網路詐騙糾紛 閱讀(2.13W)

近幾年網路詐騙犯罪是愈演愈烈,一些不法分子利用QQ、微信等平臺釋出虛假資訊騙取他人財物,很多人都因此而上當受騙,雖然我國刑法分則中已經將網路詐騙的行為歸為犯罪行為,但是由於網路詐騙的隱蔽性和複雜性導致在實際之中並沒有很好的解決辦法,其中有關網路詐騙的法律有哪些,法官何以利用這些法律。

有關網路詐騙的法律有哪些?

一、有關網路詐騙的法律

網路詐騙是犯罪分子通過網路進行詐騙的一種方式,對此行為處罰仍依照《刑法》第266條的規定。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傳送簡訊、撥打電話、網際網路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傳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二、網路詐騙常用手段

網路詐騙案件頻頻發生的背後是網際網路上日趨嚴重的病毒木馬、釣魚網站、網路攻擊、騷擾電話和垃圾簡訊等惡意行為以及頻繁發生的資訊洩露等網路安全事件。此次北京網安總隊、北京網路安全反詐騙聯盟聯合360網際網路安全中心釋出的《2015年第一季度網路犯罪資料研究報告》,是首個基於安全大資料,對網路犯罪形勢進行系統分析的報告,報告系統呈現了第一季度我國的網路詐騙、騷擾電話和垃圾簡訊、惡意軟體、網站攻擊、資訊洩露等網路犯罪行為的形勢和變化趨勢。

三、網路詐騙的防範措施

1、不要輕易洩露個人資訊。現在有不少網站或是商家搞活動,會要顧客留下一些相關的資料,在此提醒大家,除非是正規的、可信度非常高的網站或商家,否則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私人資訊。

2、隨時更改密碼。密碼是一把鎖,能夠有效保護自己的利益。但是千年不換的密碼,其安全性卻大大降低,因此建議每隔一段時間就重新換一次密碼,而且密碼的組合規律只有自己才知道。

3、堤防釣魚網站。網購很流行,新型詐騙也應運而生。不少網民在點選網店連結的時候都會不小心進入看似與正規購物網站很相似,但實際上是專門騙取信用卡密碼或金錢的釣魚網站。在此提醒大家,凡是要求輸入信用卡密碼的網站都絕對不可能是正規網站,一定要果斷退出,不要上當。

4、多關注信用卡動態。開通訊用卡簡訊提示功能,一有異動立即就可以知曉,也可以快速反應給銀行及公安部門。

5、注意上網細節。平時不要在非自己使用的電腦上登入網上銀行或是進行網上金額交易,即使是私人電腦也要加強防範,安裝防毒軟體,經常檢查電腦的網路安全情況,隨時清除上網痕跡和cookies。

6、熟記官方電話。對於打電話稱信用卡被惡意透支或是其他種種的,只要不是銀行的官方號碼,一律不要理會。有的不法分子很狡猾,利用軟體改變來電顯示,只要回撥,就會露出馬腳。

7、刷卡取現需謹慎。無論是在銀行自助刷卡取現,或是在商家刷卡付賬,輸入密碼時一定要確保周圍沒有旁人接近,用手遮擋一下鍵盤。在自助取款機處要特別留心是否張貼有一些小字條,說機器故障之類的,很可能就是騙子的把戲。

根據法律中有關網路詐騙的法律相關規定可知,網路詐騙罪是一個數額犯,定罪的標準需達到數額較大,否則一般是不會定為網路詐騙罪的,一旦達到定罪的標準最輕的也是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此外網路詐騙無處不在,特別實在一些公共場所,上文我們列出了常見的網路詐騙手段,現實中大家需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