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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刑事責任的規定有哪些?

環境汙染罪 閱讀(2.46W)

一、環境刑事責任的規定有哪些?

環境刑事責任的規定有哪些?

環境刑事責任的規定包括如下:

刑法第338條規定:犯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即造成特大環境汙染事故),處三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346條規定: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第338 規定處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應追究刑事責任:

(1)由於汙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

(2)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症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後果;

(3)人群發生中毒症狀;

(4)因環境汙染使社會安定受到影響;

(5)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汙染與破壞事故,均由地、市以上環保局確認。根據《全國環境監測管理條例》的規定,省轄市以上環保局所屬的環境監測站是本行政區域內環 境汙染糾紛、重大環境汙染事故法定技術仲裁機構,所出具的環境監測資料和資料應作為認定環境汙染糾紛、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責任的技術依據。

刑法解釋:

第三百三十九條 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條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修正案草案第一條規定,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後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規定:“違反森林管理法規,開墾林地,非法佔用林地並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嚴重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些委員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提出,草案規定的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嚴重毀壞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五條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是能夠追究刑事責任的。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林業局提出,修改第三百四十二條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林地,包括宜林地。為了保護森林資源,對於非法佔用林地,造成林地大量毀壞的行為,應當規定為犯罪。此外,還有一些委員提出,非法佔用草地改作他用,造成草地大量毀壞的行為,危害也很嚴重,這次修改應一併考慮解決。因此,法律委員會建議將修正案草案第一條修改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養殖水面等,這樣修改,既可以對大量毀壞林地的行為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對實踐中出現的非法佔用並大量毀壞草地、養殖水面等其他農用地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構成犯罪的行為,也能予以追究。至於非法佔用林地,造成林木嚴重毀壞的,應當適用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罪和第三百四十五條盜伐林木罪、濫伐林木罪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可不再另行規定。

第三百四十三條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採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範圍採礦的,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採後拒不停止開採,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開採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四條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三百四十五條 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量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收購、運輸明知是盜伐、濫伐的林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從重處罰。

總之,現在我們國家對於環境的重視程度也越來越高,如果公民隨便將環境破壞帶來的不僅是簡單的經濟損失,甚至是對於社會公益的嚴重危害,所以現在用更加嚴峻的刑法來懲處那些沒有環境意識的公民,而環境領域包含範圍非常廣泛而在刑法中也有一定的佔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