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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幾種情況

合同終止 閱讀(5.07K)

我們都知道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當事人因為一些原因要解除合同,是不是可以呢?答案是可以的,一起來看看有哪些情況是可以解除合同吧。

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幾種情況

民法典規定,有如下幾種情況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為一些不可抵抗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夠實現,不可抵抗的原因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這樣合同就沒有任何意義。我國的民法典也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來消除合同關係;

2、在合同還沒有到期限的時候,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願意履行主要的債務或者是行為表明不願意履行主要債務,這種就是毀約行為,毀約分為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兩種情況。合同解除的條件,要麼就是債務人有過錯,要麼就是拒絕的行為違法,要麼就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的一方對主要債務不及時履行,經過催告以後在合理期限內還是不履行。在合同約定裡面,如果當事人認為履行期限是非常重要,但是債務人卻是在履行期限之後才履行,最後不影響合同的目的達到這種情況,當事人原則上是不允許立即把合同解除的,而是應該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催告,催促其履行,可以寬限一定的履行時間。如果寬限的時間內還是沒有履行的,債權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了;

4、當事人的一直不履行債務或者因為一些違約的行為而不能實現合同的目的。因為對於某些合同,履行期限是很重要的,如果債務人不按照時間來履行,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這種情況債權人就有權解除合同;

5、法律規定針對某些具體的合同規定了的特別法定解除的一些條件的,就按照規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