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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有多少種?

合同效力 閱讀(3.31W)
合同的效力有多少種?
律師解析:合同可以分為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1)有效合同,一般來講合同雙方當事人肯定希望簽訂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對合同簽訂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實際中經常出現無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況,這會給一方當事人帶來損失的。
(2)無效合同。無效合同自始無效、當然無效、確定無效、絕對無效。《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因存在瑕疵致使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對當事人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處於不確定狀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