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贈與合同中只籤贈與人的名字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 閱讀(3.26W)
贈與合同中只籤贈與人的名字是否有效
今天我們就談一談贈與合同的問題,對於贈與合同中只有贈與人簽字,有效嗎?
贈與合同是諾成性合同,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也就是說在贈與合同中只有贈與人一方簽字就可產生法律效力。但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在法律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就贈與合同來說,贈與的生效還需要滿足法定條件。對動產來說,贈與物的交付就是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不動產的贈與則需要辦理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所以說,贈與合同在只有贈與人的簽字的情形下也是有效的,只不過贈與的行為還沒完成。即完成贈與行為就是我們剛剛說到的那兩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