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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塗改後蓋章是否還有效

合同效力 閱讀(1.87W)
合同塗改後蓋章是否還有效
作為一個完備的合同,應當內容真實,表述完整、約定明確、頁面規整、記載無錯。合同中的內容一般是不允許有塗改跡痕的,有塗改變痕的合同,須經合同當事人確認其是真實意思表示,否則經塗改的合同會認定為無效或部分無效。
在合同操作務實中,對於格式化合同或機打印合同一般不允許有塗改現象,有塗改處必須有合同當事人的確認程式與方式。但也有一些有手合同,往往會存在塗改現象。這要區別對待:如單方對合同進行塗改,以改變了原有合同約定的,則改變的部分無效,維持原合同約定內容;合同簽訂之後,任何一方想進行合同修改的,必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後,重新簽訂合同(或簽訂補充合同)或在原合同相應條款作修改或補充,並在修改地方加蓋雙方公章(個人手印或簽字),若沒有對合同做修改或者沒有在任何一處有修改變動的地方蓋章(手印或簽字)合同效力受限,可能成為無效合同。
所以在合同上面進行塗改除非是經過雙方同意進行修改並且蓋章,否則不予承認該合同的相關效益,尤其在雙方的合同上是非常重要的關鍵內容,一定要經過雙方同意後蓋上修正章才予以承認其法律效應,這樣才是正確的修改合同方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