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效力>

五種無效合同情形是什麼?

合同效力 閱讀(7.25K)

一、五種無效合同情形是什麼?

五種無效合同情形是什麼?

根據《民法典》總則編,可以得出合同無效有以下幾種情形:

1.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

2. 合同雙方以虛假的意思簽訂的合同;

3. 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4. 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

5. 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

二、合同失效了還可以起訴嗎?

可以。是否受法律保護,需根據訴訟時效是否期滿判斷。我國一般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在這期間都可以起訴,受人民法院的保護,超過這一期間也可以起訴,但是對方可以以訴訟時效過期抗辯。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四條 【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第一百九十五條 【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果合同失效了,還是可以在訴訟有效期之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無效合同主要是指對於國家安全與利益有危害的合同,同時還是以合法形式掩蓋違法目的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