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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是否有效?

合同效力 閱讀(9.04K)
沒有公證的婚前財產協議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私下簽訂的婚前財產協議公證也有效。
前提是協議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協議無效。同時協議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協議無效,偽造的協議無效。協議不得違背法律及公序良俗。只要滿足上述要求,協議即使沒有公證也是有效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