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糾紛>

電池購銷合同是怎樣的?

合同糾紛 閱讀(2.3W)

一、電池購銷合同是怎樣的?

電池購銷合同是怎樣的?

電池購銷合同

供貨方: (甲方)

採購方: (乙方)

茲因甲方向乙方訂購下列貨品,經雙方議妥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品名稱及規格如下:電動車用鉛酸蓄電池:600組共計35萬元整交貨期限:

合同簽訂當日,交貨期限次日計算生效,有效日期為10日內。

(二)貨款的交付方法:

1、銀行匯款方式入賬,合同雙方達成一致甲乙雙方簽訂後,啟動款到發貨

2、乙方通過物流,貨到付款給物流公司進行接貨交易。產品運輸到乙方地點後,在乙方付清全部貨款後,產品所有權由甲方轉移至乙方,否則甲方仍享有產品的所有權。

(三)運輸方法及費用負擔:

1、甲方供貨價為產品價格,運費由乙方承擔;

2、產品價格隨行就市,執行甲方同期公佈價,及時通知乙方。

(四)質量標準及要求:

1、甲方按照國家標準保證產品的質量,提供三證給乙方;

2、產品必須符合實際標準,不得是虛標,若出現虛標或者重量達不到標準重量或現標引數與實際引數不一致,甲方必須無條件的換貨;

(五)售後服務約定:

1、保用期:18個月(以生產批號計前7個月換新、7個月後到當地的維修中心維護);

2、以生產批號計兩個月內(積壓)新電池甲方予以調換,往返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3、非產品質量問題造成蓄電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擔責任;

4、因不符合《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運輸、安裝、實用技術規範》要求,而造成蓄電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地址:電話:開戶銀行:負責人: 傳真: 帳號:

乙方:地址:電話:開戶銀行:負責人: 傳真: 帳號:

年 月 日

二、簽署購銷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名稱要正確填寫,不要寫習慣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標的產品,應特別註明品牌、商標和生產廠家。

3、規格型號,參考相應的物資目錄、裝置目錄。

4、產品數量和計量方法,按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計量方法執行;沒有規定的,按雙方商定的計量方法執行。

5、價格、金額,除國家規定必須執行國家定價的以外,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1)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內國家價格調整時,按交付時的價格計價。

(2)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格執行;

(3)價格下降時,按新價格執行。

(4)逾期提貸或者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

(5)價格下降時,按原價格執行;

6、供貨期限,可以合同約定。一般來講,提貨的以供貨方通知提貨日期為準(應給需求方必要的途中時間),代辦託運的以貨交承運人為交貨日期,送貨的以送達目的地為準。

7、可以約定分批交貨。

生產蓄電池的廠家,可能會為了獲得更大的經濟利益,而選擇將電池的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轉移其他的單位,在確定購買電池的單位之後,雙方一般會協商擬定、簽署一份電池購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