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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完合同才知道被騙了怎麼辦

合同糾紛 閱讀(6.87K)

一、簽完合同才知道被騙了怎麼辦

簽完合同才知道被騙了怎麼辦

被騙簽了合同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請求仲裁機構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通過欺詐手段簽訂合同,欺詐的合同是可以撤銷的,合同撤銷後就不需要解除。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八條【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合同欺詐能調解嗎

合同糾紛才可以調解,合同欺詐涉嫌犯罪,不會調解。

合同中的欺詐行為屬於民法和民法典調整範圍,其承擔的是一種民事責任。但合同中的欺詐行為如果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及應受刑罰處罰性這三種性質時,行為人承擔的就不只是民事責任,還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鑑於有些合同欺詐行為破壞性很強,欺詐所獲取的非法利益達到一定程度,我國1997年刑法第七百一十六條增設了對於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犯罪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它具有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理應受到刑法制裁。

三、合同欺詐能仲裁嗎

對於合同欺詐能否仲裁問題,要看合同怎麼寫的,有沒有仲裁條款。如果有條款的話,那麼就可以申請仲裁,如果沒有的話,可以向公安部門報案,或者向法院起訴。

仲裁條款具有保障當事人通過尋求某種救濟而實現當事人權利的特殊性質,它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其有效性不受主合同有效性的影響。即使主合同無效,仲裁條款也不一定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對主合同的有效性提出異議,爭議應由仲裁庭解決而不應由法院解決。

綜上所述,針對這個問題答案是這樣的,如果當事人被騙簽了合同的話,救濟自己權利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可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請求仲裁機構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