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技術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技術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1、專案名稱;
2、標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4、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風險責任的承擔;
6、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
7、驗收標準和方法;
8、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和支付方式;
9、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10、解決爭議的方法;
1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二、技術合同的主要特點
1、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絡,不同型別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成果,技術服務與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特定的技術行為,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兼具技術成果與技術行為的內容。
2、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價款、報酬或使用費的計算較為複雜,一些技術合同的風險性很強。
3、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技術合同標的物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這些技術成果中許多是智慧財產權法調整的物件,涉及技術權益的歸屬、技術風險的承擔、技術專利權的獲得、技術產品的商業標記、技術的保密、技術的表現形式等,受專利法、商標法、商業祕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調整。
4、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
5、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三、技術合同簽署應該注意什麼?
1、技術服務合同內容要明確、具體地註明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在技術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受託方利用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工作條件所完成新的技術成果和創造發明,除另有所約外,屬於受託方。同樣,委託方利用受託方的工作成果完成新的技術成果和創造發明,除另有所約外,屬於委託方。
2、技術服務合同文字表達要準確、嚴密,語言要簡潔、規範,不能出現有歧義的詞語,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3、技術服務合同簽訂後要進行法律公證,以保證合同的監督和執行。
對於那些想要與其他的公民、單位簽署技術合同的單位、或者是個人,在合同簽署之前,可以先採取協商的方式來擬定合同的內容。如果是由一方來提供合同,那麼另一方在簽署合同之前,需要先仔細看一下合同是否存在對自己不利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