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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大學應聘未籤合同先付違約金的騙局

合同糾紛 閱讀(6.24K)

大學生在臨近畢業簽訂勞動合同時,難免出現一些坎坷和困難,千萬別為就業而降低擇業標準和條件,而出現“大學應聘未籤合同先付違約金”的艱難困境,如何警惕”大學應聘未籤合同先付違約金”的情況再次發生呢,365律師小編為您解答。

如何防範大學應聘未籤合同先付違約金的騙局

一、大學生簽訂就業合同注意事項

1、明確合同簽訂當事方自然人的身份證件、公司名稱、營業地及公司的通訊電話等基本資訊。簽訂合同的目的是防止將來產生糾紛有依據可遵守,或者協商或者訴訟或者仲裁都要按照合同的約定說話。如果起訴或仲裁的話,被告或者被訴人的身份一定要確定。假如,對方是個人,而合同上只有對方名字和電話,沒有其他任何資訊,你又無從查詢,那麼你的訴狀或者仲裁申請書就沒法寫,你就會面臨起訴無門或者被駁回的尷尬局面,你的權利當然就不會被得到保護。

2、要求提供擔保,確保你的就業期間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證。對於那些信譽不好的小公司或者自然人(尤其是沒有固定工作、外地自然人)為約束他認真履行合同,最好讓他提供擔保,這樣,即使他無能力償還或者賠償你的損失,可以要求保證人代為承擔責任或者以擔保的財產抵償。

3、違約責任要明確具體,要規定違約金。很多合同中雖然約定了違約方要承擔損失等,但是並沒有具體的標準,使得實際執行起來沒法確定,造成一定的舉證不能,很多損失因缺乏足夠的依據和證據支援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援。比如,對違約方可以這樣約定:違約方支付對方貨款總額的20%的違約金。基於此,對於違約的約定一定要具體明確,否則,連違約的問題都沒法確定,那損失或者違約金的也就失去了意義。

4、權利義務內容要約定清楚。比如,一個房屋租賃合同,一定明確房屋的具體位置,房屋租賃費包不包含水電費,物品損毀怎麼賠償等,規定的清楚明白,以防上當受騙。

5、要慎重約定定金和訂金。定金是訂立合同的保證或者叫擔保。一旦收到定金方違約依法違約方要雙倍返還對方;交付定金方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訂金確實訂立合同的資金。合同不能履行,收到訂金的一方要返還訂金。不會涉及雙倍返還的問題。

二、違約金的概念及種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

違約金有兩種:

1、懲罰性違約金,其作用全在懲罰,如果對方因違約而遭受財產損失,則違約一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另行賠償對方的損失。

2、補償性違約金,是對合同一方當事人因他方違約可能遭受的財產損失的一種預先估計,給付了違約金,即免除了違約一方賠償對方所遭受的財產損失的責任;即使損失大於違約金,亦不再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綜上所述,大學生在應聘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慎重對待,在看清楚合同條款之後,確定無明顯不利於自身合法權益的情況下,才能簽訂合同,切勿走上“大學生應聘未籤合同先付違約金”的窘境。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湖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