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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繳稅的技術合同是指什麼

合同糾紛 閱讀(1.03W)

一、要繳稅的技術合同是指什麼?

要繳稅的技術合同是指什麼

要繳稅的技術合同是除了符合規定的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諮詢的其他有關技術合同。同時如果沒有滿足免徵稅的相關條件,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諮詢合同也還是需要繳納稅款。免徵稅的技術合同條件有:

1、對於單位和個人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

2、企業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據此明確,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二、技術開發合同免稅辦理程式

技術合同減免稅由企業申報,經市科技局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稽核,報省科技廳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批准,具體程式如下:

1、辦理技術合同認定;

2、填寫減免稅申請報告表;

3、持技術合同正本一份、技術合同認定證明到負責徵收的稅務機關辦理減免稅手續。

三、技術服務合同《民法典》內容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中

第八百四十三條 【技術合同定義】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許可、諮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第八百四十四條 【技術合同訂立的目的】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研發、轉化、應用和推廣。

第八百四十五條【技術合同主要條款】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專案的名稱,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資訊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專案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檔案,以及其他技術文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第八百四十六條【技術合同價款、報酬及使用費】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可以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祕密後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約定提成支付的,當事人可以約定查閱有關會計賬目的辦法。

第八百四十七條【職務技術成果的財產權權屬】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以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訂立技術合同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職務技術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職務技術成果是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以上就是要繳稅的技術合同是指什麼的相關解釋。《民法典》的技術服務合同的相關內容有是技術合同指的是雙方簽訂關於技術開發、轉讓等其他相關的內容的合同,同時明確了雙方應承擔的任務以及相關的報酬或者使用費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