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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合理的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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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怎樣合理的制定合同印章和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合同專用章制度

1、公司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各企業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公司統一編號的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否則,財務部門有權拒絕辦理結算手續,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人員承擔,還可以予以處罰。

2、合同專用章由有關公司統一刻制、編號和頒發;嚴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3、合同專用章應嚴格按照授權的範圍使用,不準混用、代用或借用。

4、 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除立即登報宣告作廢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5、簽訂合同,應當加蓋單位的合同專用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字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一)各有關部門的合同專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統一歸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申請報告的審批、合同專用章的登記、留樣、發放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二)合同專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刻制合同專用章,凡需刻制合同專用章的部門,必須由申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時按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專用章刻制的數量、要求和樣章草圖,交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審查後統一辦理。

(三)凡持有合同專用章的部門,應做到合法使用、專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攜帶外出,應事先辦理借用手續,用後立即歸還。

(四)合同專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第二條 合同文字管理制度

(一)合同文字的管理,應做到規範化、科學化、統一化。

(二)建立合同文字。每一份合同都必須有一個編號,不得重複或遺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字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包括文書、電傳等),均應妥善保管。

(三)合同檔案還應當包括:合同臺帳;合同文字;合同專用章使用登記;授權委託登記;合同學習、培訓情況;幫扶情況記錄;重合同守信用情況記錄;合同糾紛卷宗材料等。

(四)合同檔案可實行微機管理,但必須具有機讀和文字記載相結合。

(五)合同檔案應裝訂成冊,實行一份一檔,由專人管理備查。

(六)查閱合同檔案需經過批准並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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