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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寫明甲方和乙方的基本資訊。再次寫明代理產品、區域、期限,以及雙方責任、權利。之後寫明經銷條件以及產品質量及售後服務,還要寫明價格、交貨方式、地點以及售後服務。最後寫明違約責任,以及甲方乙方簽字蓋章。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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