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訂立>

合同簽訂後還可以變更內容嗎?

合同訂立 閱讀(2.99W)

當事人簽訂合同時要對具體的內容進行詳細約定,避免合同內容約定不明或者是合同內容存在爭議的情況出現。不過,如果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有異議,在合同簽訂後還可以變更內容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合同簽訂後還可以變更內容嗎?

一、合同簽訂後還可以變更內容嗎

合同簽訂後是可以變更合同內容的。當事人簽訂合同後,可能由於某些原因需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補充,如對原合同中約定不夠清楚的部分加以明確、細化,或根據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實際情況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加以調整或改變。這種對合同內容的修改或改變就是合同的變更。

合同的變更有三個特點:一是當事人之間存在有效的合同,這是合同變更的前提和基礎;二是合同變更應依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規定;三是合同變更是對合同內容的調整,但並未消滅原合同。

合同的變更,既可能是標的的變更,也可能是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或方式、擔保方式、違約責任或者爭議解決方式的變更。當然,合同主體也可以變更,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中的合同變更僅指除合同主體外其他內容的變更,即狹義的變更,合同主體的變更稱為合同的轉讓。

二、應該如何變更合同才有效

既然合同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意,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結果,那麼,合同的變更也應遵循這一原則,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對合同進行變更。同時,這也體現了合同自由的原則。

與訂立合同一樣,合同變更也要經過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要約和承諾,雙方當事人就變更的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以變更的內容取代原合同內容,當事人則應按變更後的內容履行合同。如果雙方當事人對擬變更的內容達不成一致意見,則視為原合同內容未變更。為了減少合同變更引起的糾紛,《民法典》》第544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當事人變更合同不但要協商一致,還要符合法律規定,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行政法規對變更合同的程式有具體要求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果沒有履行法定的程式,即使當事人已協議變更了合同,變更的內容也不發生法律效力

例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第3條規定,合營各方簽訂的合營協議、合同、章程,應報國家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以下稱審查批准機關)審查批准。《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7條規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內協商同意對合作企業合同作重大變更的,應當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合同變更後,變更的內容對將來發生效力,而不能溯及既往,任何一方當事人都無權因合同的變更而要求返還已完成的給付。另外,變更主合同部分內容的,其效力並不當然及於從合同。

但必須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內容可以進行變更,但變更合同需經過一定的程式,還需要雙方協商一致。而在合同簽訂後,如果當事人因合同變更問題產生了糾紛,就要採取相對應的方式進行解決,以避免自身的合法權益遭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