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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是該如何規定的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53W)
租賃合同的訴訟時效是該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答:一般是三年。律師解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3年,最長時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時效是一年。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