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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有什麼區別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27W)

兩者的區別在於,是否應以一定的形式作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條件。法律關於形式要件是屬於成立要件還是生效要件的規定,應根據法律規定的涵義及合同的性質來確定。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須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則指合同的成立無須具備一種特定形。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特定形式的,應當採用特定形式。

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有什麼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