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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的身份資訊;二、車輛情況;三、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四、過戶及相關問題約定;五、違約責任;六、爭議管轄;七、雙方簽字按手印,寫明簽訂日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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