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解答>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簽訂合同時被騙應該怎麼辦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7.25K)
簽訂合同時被騙應該怎麼辦
律師解答:到公安機關報案。律師解析:到公安機關報案。詐騙案件屬於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機關偵查,檢查機關提起公訴,不用當事人起訴,應當去公安機關報案。如果是民事糾紛,可以依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追究對方民事責任。如果構成犯罪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不需費用。所謂的合同欺詐,指的是使用訂立合同的手段來達到非法佔有對方的財產的一種行為,一般需要採取虛構事實,又或者是隱瞞真相的方式來欺騙對方,以騙取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