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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先合同義務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4.59K)
什麼叫先合同義務
律師解析:先合同義務是指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當事人基於誠信原則而產生的義務。先合同義務是誠實信用、公平原則的具體化,主要包括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互相保護、通知、保密、協作及詐欺禁止等義務。當事人違反先合同義務,因此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條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