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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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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是利好還是利空轉呢?
律師解析:上市公司發行債券是利好。
公司發行可轉債是上市公司的一種融資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較好的開發專案,暫無資金採取的一種有效措施。對廣大投資者也是一種選擇,可持有債券,獲得較高利息;也可轉成股票,分享公司發展成果,應該是利好。法律依據:《證券法》第十五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且執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資金用途,必須經債券持有人會議作出決議。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遵守本法第十二條
第二款的規定。但是,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上市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份的方式進行公司債券轉換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