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企業清算賬務處理的步驟為:
編制解散的資產負債表;
核算清算費用;
核算變賣財產物資的損益;
核算及收回賬面債權,清償債務及損益;
核算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核算剩餘財產及其分配;
編制清算損益表,清算結束的資產負債表。
合夥企業法
第八十七條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三)清繳所欠稅款;(四)清理債權、債務;(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