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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破產清算糾紛主要有哪些?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7.65K)

一、請求撤銷個別清償行為糾紛

申請破產清算糾紛主要有哪些?

所謂個別清償行為,是指債務人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且出現破產原因的情況下,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使相關債權人獲得多於其在破產清算程式中所獲得清償的行為。

請求撤銷個別清償行為糾紛是指當債務人出現破產原因時,為確保全體債權人得到公平受償,對於債務人在破產程式開始前6個月實施有害於債權人利益的個別清償行為,在破產程式開始後予以撤銷並將撤銷利益復歸破產財團,管理人在破產程式中以訴訟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引發的糾紛。

個別清償行為構成要件:

(1)個別清償行為是指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的債務不是未到期的債務,而是已屆清償期的債務。

(2)只有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前6個月內發生的個別清償行為才屬於可撤銷的個別清償行為。

(3)個別清償行為必須在債務人已經在債務人已經出現破產原因後作出。

二、請求確認債務人行為無效糾紛

請求債務人行為無效是債務人在人民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後,其所實施的行為被破產管理人主張無效。

請求確認債務人行為無效糾紛是指債務人進入破產案件審理程式後,破產管理人主張債務人實施行為無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所引起的糾紛。

三、對外追收債權糾紛

對外追收債權是指管理人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後,對債務人的債權或者其他權益予以收回的行為。

對外追收債權糾紛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審理後,管理人與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因清償破產企業債權而引發的糾紛。

四、追收未繳出資糾紛

追收未繳出資是指管理人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後,對於破產企業的出資人所拖欠的出資款予以追回的行為。

追收未繳出資糾紛是指破產企業的出資人因為履行或者未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管理人在破產程式中進行追收所引發的糾紛。

五、追收抽逃出資糾紛

追收抽逃出資是指管理人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後,對於股東抽逃其按公司章程規定足額繳納的出資予以追回的行為。

追收抽逃出資糾紛是指管理人在破產程式中對債務人股東抽逃已經投入公司的出資予以追收而產生的糾紛。

六、追收非正常收入糾紛

追收非正常收入是指管理人在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式後,對於破產企業的董事、經理或者其他負責人通過控制、操縱公司的董事會以及利用公司規則漏洞或模糊之處,給自己過高的薪酬、獎金或者期權計劃等財產予以追回的行為。

追收非正常收入糾紛是指管理人在破產程式中,對於債務人的董事、經理和高階管理人員利用職權從企業獲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佔的企業財產予以追回。

七、破產債權確認糾紛

1、職工破產債權確認糾紛

2、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

破產債權確認是指在債權申報與債權調查完成後,由法定機關對於申報債權進行認定的程式。

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是指對於債務人、債權人和管理人對於債權是否存在、是否合法有效、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或附期限或條件等事實予以確認的糾紛。

八、取回權糾紛

1、一般取回權糾紛

2、出賣人取回權糾紛

破產取回權是指在破產程式中,對於不屬於債務人財產而由其佔有或支配的財產,其所有人或者其他權利人不依照破產程式,通過破產管理人直接將該財產取回的財產。

取回權糾紛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務人佔有的不屬於債務人的財產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下,該財產的所有人或者其他權利人通過破產企業的管理人對此財產予以取回引起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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