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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法人逃跑後債務怎麼辦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1.82W)

首先需明確該債務是:以公司名義所欠債務,還是以法定代表人個人名義所欠的債務。

有限公司法人逃跑後債務怎麼辦

如是法定代表人以個人名義所欠的債務,法定代表人有躲避債權人情形,據此不履行清償債務的。債權人直接起訴法定代表人,屬於法定代表人個人債務,對公司沒有權利主張債權。但法定代表人若在公司持有相關股權或者未實際繳足註冊資本時,可以通過執行的方式控制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的股權和其他財產

如以公司名義所欠債務,直接起訴公司,對法定代表人沒有權利主張債權。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有限責任,同樣可以通過執行的方式對公司全部財產進行清算,但法定代表人對公司債務作出連帶擔保責任的除外,此種情況下可同時追究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的共同還款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