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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情形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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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情形有什麼規定?
律師解析:非法人組織解散的情形有以下規定:
(一)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二)非法人組織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登記。設立非法人組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三)非法人組織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其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承擔無限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四)非法人組織可以確定一人或者數人代表該組織從事民事活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組織解散:
1、章程規定的存續期間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出資人或者設立人決定解散;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條
非法人組織是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能夠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組織。
非法人組織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