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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知情權勝訴後怎麼辦?

公司經營糾紛 閱讀(2.82W)

一、股東知情權勝訴後怎麼辦?

股東知情權勝訴後怎麼辦?

實踐中,股東知情權案件,法院支援原告股東勝訴後,如果公司仍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供股東查閱、複製,原告股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中,法院會責令公司將相關資料提交給法院,然後安排原告股東或其委託的代理人在法院行使知情權。

如公司在執行過程中仍拒絕向法院提供相關資料的,屬於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行為,法院可根據規定,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執行中,被執行人隱匿財產、會計賬簿等資料的,人民法院除了可依據規定對其處理外,還應當責令被執行人交出隱匿的財產,會計賬簿等資料,被執行人拒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搜查措施。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股東的資訊接收權而言,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公司怠於披露法定資訊之日起計算。對於股東的查閱權而言,應當從公司拒絕股東的查閱請求之日起算。公司行為發生之後,只要股東尚未提出查閱請求,訴訟時效期間即尚未開始計算,公司不得以股東長期未提出請求為由拒絕股東的查閱請求。

二、股東知情權體現在哪些方面?

股份公司股東具有以下權利:

1、查閱公司章程的權利;

2、查閱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的權利;

3、股東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財務會計報告之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狀況說明書和利潤分配表等;

4、股東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的權利。

綜上所述,作為股份公司的股東,履行了自己的出資義務,之後享受到一些權利。其中股東可以對公司經營發展情況進行了解,也可以查閱公司財務資料。如果其知情權得不到保障,救濟手段包括起訴。自股東權益受損的之日開始計算,有效的時效是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