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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股東公示如何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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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股東公示如何填寫?

變更股東公示如何填寫?

1、登入。註冊成功的企業進入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使用者登入”頁面,輸入營業執照註冊號、註冊時設定的密碼和驗證碼後,登入到“其他自行公示資訊填報”介面。

2、填寫。企業登入成功後,系統會顯示企業資訊填報表單,由企業按照提示線上填寫。填寫期間隨時可以存檔,下次登入後可繼續填寫。企業即時公示內容包括: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資訊;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資訊;

(3)行政許可取得、變更、延續資訊;

(4)智慧財產權出質登記資訊;

(5)受到行政處罰的資訊;

(6)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資訊。

其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公示全部六項資訊,其他企業只需公示其中的(3)(4)(5)(6)項資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資訊,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發生變動的,應當於2014年12月31日前通過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2014年10月1日以後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資訊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3、報送。企業填寫完畢後,經確認填報內容完整無誤的,點選“提交併公示”按鈕,完成公示資訊的報送。

4、公示。企業即時公示資訊提交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再審查,相關資訊直接通過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5、存檔。企業即時公示資訊,將自動在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中存檔,社會公眾可隨時查詢。

二、股東變更公示的規定

根據《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4號)第十條規定,企業應當自下列資訊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資訊;

因此,企業公示股東股權轉讓、股權變更資訊是法定義務,必須要做。

而且,目前我國實行的是註冊資本認繳制,對於認繳制公司,工商部門不再監管註冊資金到位情況,因此對於股東出資情況和股權轉讓情況也僅僅是在業務系統裡備案,而不再作為登記資訊。企業必須自主向社會公示各個股東履行出資承諾的真實情況——這當然也包括了股權轉讓變更資訊。

在變更股權之後,股權和股東資產需要得到結算,相關專業人員會幫助其進行計算。股東變更意味著公司內部需要變動,變動過程需要公司內部人用的使用。股東在變更之前有必要召開股東會議,提前告知公司其他股東,經過協商決定之後再做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