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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報稅怎麼報

經營管理 閱讀(1.12W)

根據稅法規定,分公司是非獨立納稅人,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即可。其虧損可以由總公司的利潤彌補;總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資產轉移給子公司,把不良資產處理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分公司報稅怎麼報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