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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財務清算規定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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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財務清算規定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公司法財務清算規定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一是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二是通知或公告債權人並進行債權登記,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三是清算組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並制定清算方案。

四是處置資產,包括收回應收賬款、變賣非貨幣資產等,其中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應作壞賬處理,報經稅務機關批准後才能扣除損失。

五是清償債務,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應按照法定順序清償債務,即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

六是分配剩餘財產,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清償債務後有餘額的,按照出資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資者分配剩餘財產。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是不得分配給股東。

七是製作清算報告,申請登出公司登記。

二、公司平時怎麼進行財產清算?

(1)成立清查組織

財產清查涉及面較廣、工作量較大,必須專門成立清查組織,具體負責財產清查工作。清查組織應由會計、業務、倉庫保管等有關業務部門的人員組成,並由某個主管人員負責清查組織的各項管理工作。

(2)業務準備工作

為做好財產清查工作,會計部門和有關業務部門要做好各項業務的準備工作。準備工作主要有以下幾項。

①會計部門應在進行財產清查之前,為賬實核對提供正確的賬簿資料,並將有關賬簿登記齊全、結出餘額。

②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等業務部門為方便盤點核對,應登記好所經管的各種財產物資明細賬,並結出餘額。將所保管的各種財產物資整理好,貼上標籤,標明品種、規格和結存數量。

③準備好各種工具和登記用的表冊,如“未達賬項登記表”等。

(3)實施財產清查

在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以後,應由清查人員根據清查物件的特點,採用相應的清查方法實施財產清查。

在盤點財產物資時,財產物資的保管人員必須在場;在盤點現金時,出納員必須在場。盤點時,要由盤點人員做好盤點記錄。盤點結束時,盤點人員應根據財產物資的盤點記錄編制“盤存表”,並由盤點人員、財產物資的保管人員及有關責任人簽名蓋章。同時,應根據有關賬簿資料和盤存表資料填制“實存賬存對比表”,據以檢查賬實是否相符,並根據對比結果調整賬簿記錄,分析差異原因,作出相應的處理。

對財務上的清算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公司已經計劃登出了,這時候應該清算公司現有的資產,問題是在公司日常經營的過程當中,財務部門可能每個月都要對財務進行清算,公司內部的財務清算流程應該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