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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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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一、成立公司需要達到什麼條件

1、人數: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數量需要符合相應的規定。

2、註冊資本:目前採用認繳制,註冊之初無需一次性繳清,註冊資金除非有特別的規定外可根據自身的需求填寫金額。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成立後需要以註冊資本對外承擔風險。

3、公司章程:這是規定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規則,也是所有股東共同一致意思的表述。

4、名稱:這邊的名稱就是公司名稱,也需要滿足相應的取名要求,在註冊前可以進行公司名稱核名,準備三到五個公司名稱備用來提高公司註冊的效率,以免因為名稱不能使用而耽誤。

5、地址:公司註冊地址通常情況下需要與實際經營的場地一致,部分地區可以分開。公司地址發生變更應該及時做工商變更處理,防止出現異常情況。

二、公司的註冊資本都是真的嗎

註冊資本當然都是真的,《公司法》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公司法同時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以上就是成立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只有滿足以上所有條件,並且符合相關的規定下才可成立註冊公司,否則將無法完成註冊。對於成立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有不明白的可以諮詢當地的公司註冊代辦機構,也可由它們幫忙完成立註冊公司,在效率上會獲得較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