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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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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一、股權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案件只要滿足兩個條件即構成詐騙:一是嫌疑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二是嫌疑人虛構了一些事實或隱瞞了一些情況,只要報案公安機關就應該立案,具體的證據和事實情況是公安機關的責任範圍,構成何罪是法院的職權範圍,不予立案是不正確的。若想維護權利,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並可複議一次。法律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一)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三)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一般股票詐騙罪是怎麼處罰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

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詐騙罪滿足立案的條件可以立案審理,按照實際的詐騙的金額確定量刑的標準,包括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三種犯罪,如果是股權的詐騙案件,立案的標準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了一些事實或隱瞞了一些情況等條件可以立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