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簡易計稅進項稅可以抵扣嗎

經營管理 閱讀(1.48W)

不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法律依據: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專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七)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四)項、第(五)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裝置,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慧化樓宇裝置及配套設施。
本條規定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種類。
一、一般原則
對納稅人用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進項稅額的處理原則
對納稅人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專案的進項稅額,凡發生專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專案的,該進項稅額不得予以抵扣;發生兼用於增值稅應稅專案和上述專案情況的,該進項稅額准予全部抵扣。
三、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的處理原則
納稅人購進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無論是專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還是兼用於上述專案,均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四、關於非正常損失
雖然取得合法的扣稅憑證,但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包括不動產在建工程),以及該不動產(包括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上述所涉及的購進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非正常損失按第二十八條執行。
五、其他專案
一般意義上,旅客運輸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主要接受物件是個人。對於一般納稅人購買的旅客運輸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難以準確的界定接受勞務的物件是企業還是個人,因此,一般納稅人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購買應徵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取得的進項稅額允許按規定抵扣。
納稅人購買住宿服務取得的進項稅額允許按規定抵扣。

簡易計稅進項稅可以抵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