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材料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69W)

【為您推薦】洞頭縣律師 黃州區律師 臨城縣律師 臨安市律師 禪城區律師 崇安區律師 蒼南縣律師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材料有哪些?

我國金融監管部門對於私募基金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從未鬆懈,並且嚴格規定了私募基金各項業務的辦理流程,那麼在必要進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時,都需要準備哪些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材料?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具體分為幾種情況?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材料有哪些?

一、申請開立私募基金證券賬戶須提供以下材料

(1)機構證券賬戶註冊申請表;

(2)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相關證明檔案的原件及影印件;

(3)基金業協會出具的私募基金備案相關證明檔案的原件及影印件;

(4)基金管理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等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加蓋公章);

(5)經辦人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對經辦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6)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及影印件。

有資產託管人的私募基金申請開戶時,還須提供中國證監會等相關主管機構關於核准該基金託管人資格的批覆影印件(加蓋基金託管人公章)、基金管理人與資產託管人簽訂的託管協議原件及影印件、資產託管人營業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加蓋公章)。

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資產託管人再次申請開立此類賬戶,第(2)、(4)項材料以及基金託管人資格批覆檔案、資產託管人營業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檔案未發生變更的,無須再次提供。

二、申請開立私募基金證券賬戶,須登記私募基金存續期

私募基金延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資產託管人應提交延期證明檔案(加蓋公章),及時辦理變更登記。

三、私募基金名稱發生變更的,應提供重新申領的基金業協會私募基金備案證明等相關材料

當發生證券賬戶開立後6個月內沒有進行交易、私募基金終止等情形時,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資產託管人應於上述情形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辦理證券賬戶登出手續;未按要求登出證券賬戶的,本公司有權登出或限制該賬戶的使用。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加強自律,不得為專門申購新股、炒作風險警示股票(ST股)的私募基金申請開立證券賬戶。

本公司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對私募基金證券賬戶開立及使用情況進行統計監測。

私募基金參與本公司負責結算的證券市場投資活動,可採用證券公司結算模式或託管人結算模式。

證券公司結算模式是由證券公司通過其在本公司開立的客戶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包括私募基金在內的全部客戶證券交易的資金結算。

託管人結算模式是由託管人通過其以自身名義在本公司開立的託管結算備付金賬戶,完成其所託管的私募基金等產品證券交易的資金結算。私募基金交易採用託管人結算模式的,須使用專用交易單元並事先獲得交易所的書面同意。同時,託管人必須事先與本公司簽訂相關證券資金結算協議,對多邊淨額結算業務承擔最終交收責任。對於同一託管人負責結算的、同一家管理人的多個產品,託管人可以共用同一專用交易單元進行交易清算,並自行辦理各產品證券交易的明細結算。

本文中小編按照私募基金備案登記的三種具體情況,為大家介紹了各種情況需要準備的私募基金登記備案材料。對於首次申請開立私募基金證券賬戶的登記備案的人員需要準備的材料分為上述六種,其中的第二和第四項檔案如果未發生變更,則在該人員再次申請此類賬戶時無需再次提供。但是實際材料清單還是要以最新的相關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