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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屬於什麼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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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人屬於什麼部門?

公司法人屬於什麼部門?

公司法人不屬於任何一個部門,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並以自己的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組織。

我國公司法人的特點在於: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為設立;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型別法人及個人;其規範依據,特殊的主要為《公司法》等。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與自然人不同,是種無生命的社會組織體,法人的實質,是一定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業法人是具有國家規定的獨立財產,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和固定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確立企業法人制度的好處,在於使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取得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人格,像自然人一樣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二、公司法人屬於哪個部門?

法人代表,準確地講叫做“法定代表人”,在對外可以代表公司,在公司內部的職務一般是董事長,屬於最高領導層,不屬於任何部門。如果在公司花名冊裡可以成為“董事會”。法人具有個體獨立性:

(1)獨立於自己的主管部門,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是兩個完全平等的主體,不是隸屬關係,雙方只能按照等價、有償、自願、互利的原則形成民事法律關係;

(2)獨立於企業成員,即企業法人與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互相分離,各自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參與民事活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3)獨立的財產權利,從而使企業法人能獨立的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四是獨立的財產責任,即企業法人的民事責任以企業自有的財產獨立承擔,同組成企業法人的成員的財產無關。

公司法人是獨立進行存在的,不隸屬於任何一個相關部門。公司法人是屬於最高領導層。獨立於相關部門所存在。並且法人在外是可以進行代表公司的,還需要代表公司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和法律義務。是公司具體化存在的一個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