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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法人借款書的借條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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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向法人借款書的借條怎麼寫?

公司向法人借款書的借條怎麼寫?

1、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 特別注意:雖然都是錢在別人那,但在法律上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

2、一定寫明“今借圓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3、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4、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麼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於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歸還日期差別不大。

5、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援的;

6、借條最好是在A4紙上先將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影印在紙張的右下方,然後在上端書寫借條,另外,注意:簽字後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7、因為在向債權人借錢,主動權在債權人手上,所以在借錢之前完善手續是不成問題的。

二、借條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3、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4、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5 、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幾個問題:

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戶口簿登記的為準),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財產等個人情況。在“借條”右下角由借款人親自署上真名。

簽名等於確認“借條”上陳述的內容,沒有簽名,就等於沒有確認,若借款人事後不認可,沒有簽名或簽了假名很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援;借條”最好能約定好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事項;“借條”必須能清楚記述借貸的事實。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公司如果向法人借款的話,那麼也是需要出具借條的,因為對於法人來說,如果之後對方不還款的話,也是可以憑藉借條和相關的轉款憑證,然後到人民法院來提出要求對方還款。這是屬於借款所擁有的一項法律當中規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