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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有限公司必須設定股東會嗎?

經營管理 閱讀(1.6W)

一、在我國有限公司必須設定股東會嗎?

在我國有限公司必須設定股東會嗎?

不是,可以不設股東會的有限責任公司至少有以下幾種公司: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作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國有獨資企業。上述企業依法可以不設立股東會,除此之外,其他種類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設立股東會,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會的職權依公司法和章程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所以不可以不設股東會。

蔡旭律師解析:

股東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9、對公司發行債券做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做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規定需由股東大會決定的事項。

從原則上來看,公司是一定要設立股東會的,但如果存在特殊情況,那麼也允許不設立股東會。而設立的股東會也需要履行一定的職權,比如對公司是否發行債券作出決議、審議批准董事會與監事會的報告、對公司增資或減資作出相應的決議等等。

每一個公司都是有大大小小的股東所組成的,每一位股東都是公司的一份子,掌握股權的成分也相繼證明了每位股東在公司的地位,也掌握著公司的一些重要的決定權,此時需要注意的是,要嚴格的遵守《公司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