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經營管理>

作為公司股東承擔什麼義務

經營管理 閱讀(4.58K)

一、公司股東承擔什麼義務

作為公司股東承擔什麼義務

1、股東義務包括全體股東的共同的義務,以及控股股東的特別義務。全體股東的共同義務內容如下:

(1)出資義務

出資義務這是股東最主要的義務。股東應當根據出資協議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向公司出資的義務。出資協議或公司章程約定為出資需一次繳納的,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約定為公司成立後分期繳納的,股東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按時繳納出資。對以實物特別是不動產、裝置等和智慧財產權出資的,股東應當依相關規定辦理財產的權利轉移手續,使公司取得出資物的合法權利並能有效行使該權利。股東逾期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已繳納給公司的出資財產,股東不能抽回。股東不得抽逃出資,否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參加股東會會議的義務

股東應當按照公司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股東會會議,不能親自參加時可以委託其他股東出席股東會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3)不干涉公司正常經營的義務

股東依據公司章程規定的關於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許可權以及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行使權利,應當尊重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各自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得干涉董事會、經理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不得干涉監事會的正常工作。

(4)特定情形下的表決權禁行義務。

公司法第16條第2、3款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被提供擔保的股東或者受被提供擔保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關於該事項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表決。這稱為利害關係股東表決權的排除。

(5)不得濫用股東權利的義務。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治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2、控股股東的特別義務:

(1)不得濫用控股股東的地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

(2)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3)濫用股東權利的賠償義務。

二、違反股東義務有什麼法律責任

1、違反出資義務的法律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2、違反權利不得濫用義務的法律後果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對於公司股東其實也要區分為一般股東和控股股東,通常控股股東手裡掌握著公司大部分的股權,而在開股東會或者董事會的時候,往往也是以控股股東說了算的。當然,作為控股股東也不能利用自己的地位損害到公司的利益和其他股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