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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後註冊資本金用來償還債務是否合法

經營管理 閱讀(1.6W)

一、增資後註冊資本金用來償還債務是否合法

增資後註冊資本金用來償還債務是否合法

增資後註冊資本金用來償還債務是合法的,註冊資本的用途首先可以用於償還債務,企業新增的註冊資本是可以償還企業以前經營過程中所欠的債務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股東出資後,該註冊資本的所有權及使用權等均歸公司法人所有,公司法人對其機財產,擁有獨立的支配權利,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的情況下充分的使用該次資產。

其次,公司取得的新增註冊資本用於償還公司以前經營期間所欠的債務,不屬於抽逃註冊資本的行為。

《公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增資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內容應當包括: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註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註冊資本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8、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其實增加註冊資本也是為了日後給企業承攬更多的業務,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先和別人借錢用來增加註冊資本,完成增資之後再馬上把錢還給別人的這種操作方法也沒有什麼不可以的。而且註冊資本金的使用其實是非常的靈活的,但誰也不能私自挪用。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