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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倒閉只發基本工資是否合法

經營管理 閱讀(1.23W)

一、工廠倒閉只發基本工資是否合法

工廠倒閉只發基本工資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五項規定內容和第46條規定內容,公司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解散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支付辦法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確定。

這裡面涉及到的工資都是指的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組成部分的工資

所以說工廠倒閉只發基本工資是不合法的,而是應該包過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組成部分的工資。

二、工廠倒閉員工獲得的補償範圍

根據《企業破產法》勞動者可以得到以下補償:

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工資一般應當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資金、津貼和補貼,但非勞動報酬性的收入及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費用不屬於工資範圍。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資按照企業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醫療與傷殘補助是職工在職期間根據醫療保障制度應當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間因工傷事故所應獲得補助。撫卹費用即職工因工傷亡後其家屬應享受的撫卹金。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你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如果公司資產負債率高,還可以得到其他就當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部分,但從從事破產實務來看,劃入社會統籌賬戶的費用一般得不到(因為社會統籌保險在破產法的清償順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具體包括:因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剋扣、拖延工資應當支付的補償金;因勞動合同終止應當支付的補償金;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支付的補償金。上述補償金應當以法律及行政法規中規定的為限,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規定的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不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4、員工應得收入的支付順序:

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5、補償金按工齡計算:

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資計算,低於6個月按半月工資計算,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按比例分配。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以上就是小編對工廠破產後員工應得工資的一些分析,工廠倒閉只發基本工資是不合法的,而是應該包過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等組成部分的工資,工資演算法上面也有介紹,希望小編的分析對大家有幫助。如果工廠不按勞動法賠償員工補償金,員工可以尋求法律援助,走法律程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宿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