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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登出了銀行賬戶是否還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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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出後,公司銀行賬戶不可以保留。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存款人發生被撤併、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或被登出、被吊銷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終止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帳戶的申請。
法律依據: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四十九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一)被撤併、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
(二)登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
存款人有本條第一、二項情形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本條所稱撤銷是指存款人因開戶資格或其他原因終止銀行結算賬戶使用的行為。

企業登出了銀行賬戶是否還可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