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股東轉讓股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股權 閱讀(1.85W)
股東轉讓股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轉讓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徵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由此可見,雖然公司法71條,明文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將股權部分或者全部轉讓,但是並沒有要求股權轉讓要經過公司董事會批准。這樣一來,就容易發生違規轉讓的事情,給其它股東的利益帶來損害。這也是公司法71條的立法瑕疵。隨著我國法律制度的完善,今後公司法相關司法解釋應該會將其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