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公司經營>股權>

股權轉讓如何區分個人和公司

股權 閱讀(1.79W)

區別就在於轉讓的主體。
股權又稱股東權,廣義上是指股東依其所持股份享有權承擔義務的總稱;狹義上是指股東根據其股東資格所享有的權利。實務中一般取其狹義。
個人股權和企業股權,根據其投資的主體分為的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所以股東將其股權轉讓,是自然人股東或者法人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股權轉讓如何區分個人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