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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之間股權轉讓需要走銀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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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之間股權轉讓需要走銀行嗎?

股東之間股權轉讓需要走銀行嗎?

不一定。

股權轉讓,是公司股東依法將自己的股東權益有償轉讓給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權的民事法律行為。

股權變更流程

1、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視窗領取);

2、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填寫企業程式碼證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老的程式碼證原件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5、變更銀行資訊(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開戶銀行辦理)。

二、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影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協議原件(註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併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三、股權轉讓細節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徵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業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並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四、應當禁止的股權轉讓行為

《公司法》規定,股份公司的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資人在受讓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權時,必須對擬出讓股權的相關情況瞭解清楚。

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也是可以通過發售股權來獲取相應的投資,那麼購買公司股權的公民則是該公司的股東,當公司的股權出售給了股東後也是需要將公司股東的資訊進行公示的,如果說在後續股權方面發生了轉讓後都是需要及時的進行變更資訊,逾期沒有公示也是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