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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移書據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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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移書據印花稅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股權轉讓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十條規定,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

注:關於《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請查閱《【20160907 每日一稅】:史上最新最全的印花稅稅率》.

因此,納稅人發生股權轉讓行為應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以萬分之五的稅率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