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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公司股權是否需要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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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公司股權需要繳稅。
1、企業所得稅:
企業法人股東: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按我國現行稅法規定: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或損失是指企業因收回、轉讓或是清算處置股權投資的收入減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餘額。
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被投資企業對投資方的分配支付額,如果超過被投資企業的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餘公積金而低於投資方的投資成本的,視為投資回收,應衝減投資成本;超過投資成本的部分視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應併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2、印花稅:
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稅目稅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3、土地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轉讓股權名義轉讓房地產行為徵收土地增值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0]687號)規定:如果轉讓的股權,其表現形式主是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的,要徵收土地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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