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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轉讓股份股東能否查閱轉讓前公司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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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轉讓股份股東能否查閱轉讓前公司財務報表
司法規定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的財務報表,但是你在轉讓股份後,已經不再是該公司的股東,就不再有權利查閱該公司的財務報表。但是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54條的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你為了調離,被迫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顯然你是在受脅迫的情形下才簽訂轉讓協議的,你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此時,若撤銷協議,則你恢復股東身份,可以行使股東查閱財務報表的權利;若變更協議,則可要求查閱財務報表,或者進行審計,按公司的實際淨資產確定股權轉讓的價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四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你為了調離,被迫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顯然你是在受脅迫的情形下才簽訂轉讓協議的,你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或變更。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