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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設立分公司時,經營範圍是登記的事項之一,而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公司的經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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