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註冊分公司需要什麼材料?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企業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指定(委託)書》;
4、總公司撥款證明;
5、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檔案,負責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影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7、總公司章程(應提交經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並己加蓋登記機關菱形章的章程)影印件;
8、公司撥付給分公司使用的資金數額證明檔案;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專案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檔案
二、分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全稱;
2、經營範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經營範Χ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3、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經營場所經營。
三、分公司設立的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本人簽字);
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影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影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影印件;無償使用的,提交產權人允許使用的證明原件及產權人的產權證影印件; 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影印件;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專案,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或許可證明;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影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分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註冊分公司無疑就是為了擴大市場佔有率,在實體經濟滑坡的當下也有很多企業家迎難而上,其實相較於第一次註冊公司,註冊分公司的流程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也就簡單很多了。分公司的註冊流程大體上都是一樣的,不過,分公司肯定是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的,相關的法律責任還是要由總公司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