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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本對外投資的限制比例是多少?

公司設立 閱讀(2.85W)

一、註冊資本對外投資的限制比例是多少?

註冊資本對外投資的限制比例是多少?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認購的股本總額或實收股本總額),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股東分別是以其認繳出資額、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關於具體股東認繳數額,法律沒有將其與股東自身實力作為參考加以限制(身價1元人民幣也可以認繳1億元人民幣),亦未將自然人股東與公司股東進行區分。我國公司法自頒佈以來,就賦予公司作為股東對外轉投資的權利。早期的公司法對於公司轉投資的數額存在明確要求,即公司轉投資的數額不能超過公司淨資產的50%,以保證公司作為股東有能力履行與其對應的出資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是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三、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繳納時間有什麼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股東或者發起人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或者所認購的股份。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 【註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綜上所述,一些大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對外投資入股的情況很多,公司對外投資的數額受到一定限制,比例不得超過註冊資本的一半。這樣規定也是為了防止公司對外投資出現重大失誤產生損失無法承擔,損害股東利益。公司對外投資,一定要選擇好標的,必要的時候,召開股東會討論。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